您当前的位置:兴隆信息港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交通指南 >> 从2016年7月1日—8月31日,有进秦皇岛需求的车辆须办理

从2016年7月1日—8月31日,有进秦皇岛需求的车辆须办理

信息来源于:兴隆信息港 发布时间:2016/7/1
为确保暑期安全,从2016年7月1日—8月31日,有进秦皇岛需求的单位车辆、个人车辆、客运车辆、旅游包车等车辆须办理《安检通行证》。具体办理方法如下:
一、单位车辆
1、辖区内党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协、司法、军警等公务车辆,由本单位将车辆信息汇总后加盖公章提交派出所。
2、其他单位到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派出所申领通行证(出租车除外)。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: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申请书》、《责任书》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,车辆行驶证复印件。
二、个人申请
车辆驾驶人到属地派出所出示本人身份证、车主身份证、本人驾驶证、车辆行驶证等材料,当场签订《承诺书》。
三、旅行社申请
需提交进秦旅游包车驾驶人驾驶证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旅客身份信息,并由驾驶人当场签订《责任书》。
四、式样下载
《申请书》、《责任书》式样可在互联网“燕赵警民通”网站和各市县公安局官方网站“安检通行证办理栏”下载。(单位申请书、单位责任书正反面到兴隆县公安局-燕赵警民通网站的信息公开/治安管理公开栏下载。
图片说明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地址: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-308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